皇祐二年,吴中大饥,殍殣枕路。是时范文正领浙西,发粟及募民存饷,为术甚备。吴人喜竞渡,好为佛事,希文乃纵民竞渡,太守日出宴于湖上,自春至夏,居民空巷出游。又召诸佛寺主首,谕之曰:“饥岁工价至贱,可以大兴土木之役。”于是诸寺工作鼎兴。又新敖仓吏舍,日役千夫。监司奏劾杭州不恤荒政,嬉游不节,及公私兴造,伤耗民力。文正乃自条叙所以宴游及兴造,皆欲以发有余之财,以惠贫者。贸易饮食、工技服力之人仰食于公私者,日无虑数万人。荒政之施,莫此为大。是岁,两浙唯杭州晏然,民不流徙,皆文正之惠也。岁饥发司农之粟,募民兴利,近岁遂着为令。既已恤饥,因之以成就民利,此先王之美泽也。
沈括《梦溪笔谈》
皇祐二年,吴中大饥,殍殣枕路。是时范文正领浙西,发粟及募民存饷,为术甚备。吴人喜竞渡,好为佛事,希文乃纵民竞渡,太守日出宴于湖上,自春至夏,居民空巷出游。又召诸佛寺主首,谕之曰:“饥岁工价至贱,可以大兴土木之役。”于是诸寺工作鼎兴。又新敖仓吏舍,日役千夫。监司奏劾杭州不恤荒政,嬉游不节,及公私兴造,伤耗民力。文正乃自条叙所以宴游及兴造,皆欲以发有余之财,以惠贫者。贸易饮食、工技服力之人仰食于公私者,日无虑数万人。荒政之施,莫此为大。是岁,两浙唯杭州晏然,民不流徙,皆文正之惠也。岁饥发司农之粟,募民兴利,近岁遂着为令。既已恤饥,因之以成就民利,此先王之美泽也。
沈括《梦溪笔谈》
范仲淹救灾这件事情记载在北宋科学家沈括的《梦溪笔谈》中。沈括本人就是杭州人,且于皇祐二年(1050年)正好借居于苏州的舅舅家中。很明显,沈括在苏州时正好遇到大灾,为躲避灾害来到了杭州,亲眼见证了范仲淹在杭州采取的各种救灾措施。
范仲淹本身就是苏州吴县人,家乡遭受天灾,范仲淹不能置之不理。据史料记载,苏州遭受天灾的时间应该是皇祐二年(1050年)春季,天灾导致苏州百姓错过耕种季节,即便灾情结束后,百姓没有收成,仍然会面临饥饿。范仲淹作为杭州知州,当时已年62岁,在官场摸爬滚打已有35年,有多年地方执政经验。杭州是个相对富足的地区,财政收入也有盈余,但如果范仲淹只是单纯地安置好苏州的百姓,待灾后再将百姓送返苏州,光养活这些百姓的费用就不少,势必会给杭州带来一定的财政压力。
除了开仓放粮救济百姓之后,范仲淹主要采取两条措施:
1.举办赛龙舟活动。由官府出钱举办活动。在灾后大悲之时举办这种活动,有助力于缓解灾民的压力,调整悲观情绪。杭州百姓出游,也带动当地的消费。赛龙舟是端午节的习俗,可见当时受灾后,灾民滞留杭州有数月时间。
2.官府出面联系寺庙兴土木修筑房屋。宋朝佛、道两教发展迅速,百姓多有信佛或信道,并定期上香朝拜,捐献香油钱。所以,寺庙和道观往往都很有钱。官府白白养这些灾民显然不划算,范仲淹出面让这些寺庙兴土木,雇佣这些灾民。对于寺庙而言,这些灾民确实都是廉价的劳动力,对于灾民而言,他们在短期内有工作有收入,可补贴灾难中的损失。对于官府而言,灾民有事做,也不会闹事,有助于维护地区的稳定。同时,官府拿出多余的钱修筑房屋,改善办公和居住环境,并没有给杭州带来财政压力。
正如范仲淹自己上奏的奏章所说,他的救灾措施带动杭州当地各行各业的发展,惠及几万人。
范仲淹这种做法可以说是最早的以工代赈的做法,这种做法在现代比比皆是,但在古代却寥寥无几。范仲淹为官多年,曾多次处于救灾相关事宜。明道二年(1033年)七月,天下大旱,蝗灾蔓延,宋仁宗派范仲淹前往安抚灾民。范仲淹到了灾区,开仓济民,然后把灾民充饥的野草带回朝廷,以警示朝廷官员戒除骄奢之风。但除此之外,范仲淹并没有采取其他措施。十七年后再遇天灾,范仲淹却能想到这种以工代赈的方式,除了多年为官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之外,对地方治理和天灾应对方面也有了新的认识和创新。由此可以看出,范仲淹并非守旧之人,难怪能主持庆历新政,力图改革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